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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夕阳红健身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

时间:2016-03-1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108 次

一、主办单位

 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 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  山东省体育局
  山东省体育总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  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 
  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
三、协办单位

   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乒乓球委员会

四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
  2016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11号,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。

五、参赛单位

  省直各单位、中央驻鲁单位、驻济各大专院校、省军区老年体协。

六、参赛办法

  参赛运动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,本人自愿,亲属支持,身体健康,填写由本人及子女共同签字的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方可报名参赛。
  (二)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(原件),比赛前检验,不符合年龄规定的不得参赛。
  (三) 年龄规定:
  荣誉组:80岁以上(1936年12月31日以前)
  A组:男 70-79岁(1937.1.1-1946.12.31)
     女 65岁以上(1951.12.31以前)
  B组:男65-69岁(1947.1.1-1951.12.31)
    女60-64岁 (1952.1.1-1956.12.31)
  C组:男60-64岁(1952.1.1-1956.12.31)
     女55-59岁(1961.1.1-1957.12.31)
  D组:男55-59岁(1957.1.1-1961.12.31)
     女50-54岁(1962.1.1-1966.12.31)

七、竞赛办法

   (一)比赛分为荣誉组(不分性别)、A、B、C、D组。男女单打。
   (二)荣誉组和A组只进行分组循环赛,不再安排淘汰赛。B、C、D组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,取各组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淘汰赛(不加附加赛)。第一阶段采取3局2胜制,进入淘汰赛后,采取5局3胜制,每局11分制。
   (三)运动员所在区位,参照上届的单打名次进行编排。
   (四)比赛使用国际乒联批准的白色三星球。
   (五)运动员球拍要求:球拍的颜色须一面为黑色,一面鲜红色。击球的拍面必须有覆盖物,颗粒胶必须平整,不能有断粒。
   (六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   (七)凡弄虚作假,违反竞赛规程者,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。
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    按山东省省直机关第三届“体彩杯”夕阳红健身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
九、竞赛委员会

   主  任:陶  克
   副主任:辛国栋  张鲁伟  王凯波  王建毅  钮晓强

十、仲裁委员会

   主  任:孙照亮
   副主任:陶克(兼)  李开锋

十一、经费

    1、参赛运动员一律不交报名费,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交通费、服装费、器材费、医疗费用自理。
    2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    3、纪念奖品:按参赛运动员实际人数领发。

十二、报名

    比赛报名,按照规程规定的时间寄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体协。地址:济南市建国小径三路37号西二楼209、212室;报名联系电话:0531-51771328;联系人:王文静、张曼;电子邮箱:lntx8690@163.com;各单位报名时,须附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,报名表格须加盖单位工会(老年体协,老干部管理处)公章,否则不予受理,不接受私人报名。
    报名截止日期:2016年9月20日止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
十三、本规程的解释属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体协乒乓球委员会。

 
2016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