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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夕阳红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

时间:2016-03-1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108 次

一、主办单位

 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 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  山东省体育局
  山东省体育总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  山东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
  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
三、协办单位

  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游泳委员会

四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
  2016年7月21日至22日在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11号——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游泳馆举行

五、参赛单位

  省直各厅局机关、驻济各大专院校、省军区老年体协

六、参赛办法

   (一)每个厅局级单位所报男、女运动员各不超过8人。
   (二)每个运动员最多可报二项的比赛。
   (三)参赛人员必须本人自愿,亲属支持,身体健康。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,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参赛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责任书(由本人及子女共同签字)。

七、竞赛项目及组别

 (一)竞赛项目:50米蛙泳、5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、50米蝶泳
  女子甲组:61岁-70岁         男子甲组:65岁-74岁
  女子乙组:60岁及60岁以下        男子乙组:55岁-64岁
 (二)表演项目:25米自由畅游
  女子70岁以上,男子75岁以上

八、竞赛办法

   (一)本次比赛采用人工计时的方式,一次性决赛方法,有6名终点端计时员分别记录成绩。以记录成绩决定最终名次。
   (二) 弃权:在比赛进行中,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均按弃权论。
  希望各参赛运动队认真组织比赛。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比赛、干扰比赛等行为的运动员,我们将根据《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》及游泳竞赛规则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、比赛成绩等处罚。
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
  (一)各单项录取前三名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  (二)参赛人员(包括参加表演项目的)均可获赠纪念品一份。
  (三)给予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。

十、经费

  (一)参赛运动员一律不交报名费。领队教练、运动员的交通费、服装费、医疗费等费用一切自理。
  (二)裁判员、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  (三)纪念奖:按参赛运动员实际人数领发。
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
 (一)报名截止日期:2016年7月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 (二)报名表手写或用电脑打印,加盖单位公章。
 (三)报到时间和地点
  报到时间:2016年7月21日上午8点半
  报到地点: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  联系电话:0531-51771328,联系人:王文静  张曼
  电子邮箱:lntx8690@163.com

十二、竞赛委员会

主  任:洪  杰
副主任:栾书科  樊  婴  卢丽华

十三、仲裁委员会

主  任:陈受信           
副主任:刘振民  王文静  

十四、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,属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。

2016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