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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体彩杯”山东省省直机关第六届夕阳红 健身运动会广场舞竞赛规程

时间:2019-02-27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108 次

一、主办单位

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
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
山东省体育局

山东省体育总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

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
三、协办单位

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广场舞(秧歌)委员会

山东省地矿局老年人体育协会

四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
2019年9月18日,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(济南市马鞍山路11号)

五、比赛项目

广场舞赛前培训套路《美丽中国唱起来》

六、比赛办法

(一)参赛人员

1、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(可兼队员),参赛队员8至20人,鼓励男队员参加。

2、参赛男队员年龄:60岁(1959年12月底前出生);

女队员年龄:55岁(1964年12月底前出生)。

3、参赛队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经单位审查后,统一报名。

4、参赛队要统一服装,符合广场舞的特点,提倡着运动装。上场队员不得穿高跟鞋,不得佩戴各种首饰。可使用轻型道具。

5、集体报名表电子版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,电子邮箱:LNTX8690@163.com

联系电话:0531—82728115 联系人:王文静 张曼 

竞赛联系人:刘娟娟(13953177873)

(二)评分标准

1、参赛队员精神饱满,妆容自然美观,服装与舞曲相称,动作协调一致,表演过程流畅。

2、队形变化合理,不得少于5个队形,整套动作要有较强的表现力。

3、参赛队员对舞曲理解准确,节奏把握准确。

4、比赛中出现服装、头饰、舞鞋、道具脱落,队员中途无故上、下场等现象酌情扣除表演分值。

(三)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。

七、奖项

比赛设优胜奖60%和优秀奖40%

八、经费

(一)参赛队一律不交任何费用,参赛所需的交通费、服装费、道具费、医药费、食宿费等由选派单位负责。

(二)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
(三)裁判长、仲裁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由省直机关老年体协选派。

九、竞赛委员会

主  任:刘娟娟

副主任:丁爱玲 韩晓华

十、仲裁委员会

主  任:党立英 

副主任:袁泽龙 韩晓华  
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广场舞(秧歌)委员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